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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租赁内容学习-中国民航主要飞机租赁方式
  • 来源:航铁集团飞机租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2/12/7

中国民航采用的主要飞机租赁方式

日本杠杆租赁
外国销售公司租赁
贷款融资租赁
德国杠杆租赁
其他租赁方式
日本杠杆租赁( 日本杠杆租赁的全称为“Crossborder Japanese Leveraged Tax-based Lease”,简称JLL,产 生于1985年。)

1.日本杠杆租赁的交易结构图

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C);

 JLL交易购机款的构成

 股权投资人(Equity Investors)的组成

 JLL的主要交易方:Lessor(SPC)、Equity Investor、Lenders and Lessee。



2.日本税务部门(NTA)的要求

 日本出租人必须拥有飞机,即SPC是飞机的法定所有者;

 租期不得超过飞机有效使用寿命的120%;

有效使用寿命指折旧期:

TOW:大于130T,折旧期为10年

TOW:在15-130T,折旧期为8年

TOW:在5.7-15T,折旧期为5年

 投资人的股权投资部分不得低于飞机购买成本的20%;

 允许承租人拥有购买期权(Purchase Option);

 出租人扣除减税后总的应税收入不得低于飞机价值的1%;

 在整个租期内至少在一半的时间内出租人的应税收入为正;

 租期内不得终止租约,如果承租人自愿终止,则承租人必须承担剩余租期内的几乎全部(90%以上)未交租金,或将飞机买下来。

3.采用JLL的优点

 Equity Investors:全额折旧扣减和利息扣减;期末残值风险较小;投资人的其他风险较小。

 Lessor:获得交易安排费用。

 Lenders:获得利息;由于贷款以飞机抵押及其他租赁权益的转让为代价,收回贷款较有保障。

 Lessee:租金较低;承租人享有购买期权,从而使承租人有可能享有期末残值利益。

4.采用JLL的缺点

 税务风险较大;

 其他风险:交易被裁定为非法(可以是我国政府、日本政府、日本税务部门或英法国);贷款风险;金融风险。

 交易结构复杂;

 JLL的飞机必须是全新的,或机龄不超过一年;

 JLL的投资人市场较为弱小。

外国销售公司租赁(FSC)(1984年出现于美国的一种租赁方式。是一种能够达到减税目的的租赁)

1.FSC有两种交易结构

 所有权形式的FSC(Ownership FSC)

 委托权形式的FSC(Commission FSC)

这两种方式的交易结构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

 C-FSC的贷款是不可追索贷款,而O-FSC是可追索贷款;

 采用C-FSC形式出租人享受的税务利益通常要比O-FSC低一些。

 O-FSC的承租人必须为非美国用户,而C-FSC的承租人既可以是美国用户,也可以是非美国用户。

2.采用FSC租赁飞机应注意的条件

 飞机必须是美国制造的(飞机上装配的部件价值50%以上为美国制造);

 里程限制;

 租期长,一般在20年左右;

 残值高,达80%;

 外国销售公司不能设在美国本土,但可设在美国的海外属地。

3.FSC方式的税务利益

 出租人可以享受全额折旧扣减;

 FSC租金收入的30%免交所得税;

 美国投资人的子公司可以享受贷款利息的税务抵免。

贷款融资租赁(DFL)(贷款融资租赁也称境外租赁(Off-shore Lease),是指由承租人筹集约占飞机价值20%的资金,其余约80%的资金从贷款人中获得的一项长期的融资租赁飞机的交易)

1.这种租赁方式产生的原因

 减税租赁很难做,只能采用贷款融资租赁;

 租赁方式比贷款方式在获得外汇方面较为容易;

 租赁方式有税收优惠。

2.DFL的交易特点

 承租人以少量的投资获得飞机的全部使用权;

 承租人在确定租期和残值处理上非常灵活;

 贷款为不可追索贷款,但以飞机作抵押,收回贷款较有保障。

 承租人拥有购买期权。

德国杠杆租赁(GLL)

一个典型的GLL交易结构与JLL相似。在GLL中,投资人为了获得税务利益,先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公司KG作为出租人。出租人至少提供飞机价值25%的投资。

KG由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和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组成。普通合伙人的作用类似于美国杠杆租赁中的物主受托人,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有限合伙人的有关权益,但不分享利润。

1.GLL的税务要求

 出租人为飞机的法定所有者和经济所有者;

 租约不可撤消,但承租人经常要求早期(5-6年)的终止权;

 租期限制:最高为经济使用寿命的90%,最低为经济使用寿命的40%,经济使用寿命为折旧年限;

 承租人有购买权;

 出租人至少出资25%。

其他租赁方式(搭桥租赁、香港杠杆租赁、瑞典杠杆租赁、双沾杠杆租赁、经营租赁)

1.搭桥租赁

搭桥租赁是指飞机的购机资金全部从贷款融资中获得的一项短期的、过渡性的飞机租赁融资交易。



搭桥租赁的特点

搭桥租赁通常是在飞机交付前,由于航空公司采用杠杆租赁或其他融资租赁方式面临困难时的一项临时性的租赁安排,故搭桥租赁又称临时租赁融资(Interim Lease Financing )、365天租赁融资(364 Days Lease Financing)或临时租赁(Interim Charter Lease)。采用搭桥租赁可以为飞机使用者寻求更好的租赁融资或其他方式的融资提供缓冲。

2.瑞典杠杆租赁(Swedish Leveraged Lease)

特点:

 采用瑞典杠杆租赁一般只能租用瑞典制造的一些小型支线飞机;

 租期较短,一般为5-10年;

 采用瑞典杠杆租赁,飞机的交接只能在瑞典首都的某个机场。

3.双沾杠杆租赁(Doubledipping Lease)

是指承租人利用有关国家之间签署的双沾优惠协定而采用的一种飞机租赁方式。双沾优惠协定一般是两个国家签订的税收优惠方面的下协定,采用双沾租赁,承租人可以享受到两个国家的税收优惠。